事关加装电梯!河北省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3-01-17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形势,完善我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原《关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房市〔2019〕2号)同时废止。
在申请条件方面,《指导意见》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等设施的,《指导意见》规定,应由设施相关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资金来源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包括业主自筹、财政补贴、社会投资和捐赠三方面,删除了可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的内容。
在组织实施方面,《指导意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将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并要求各地公布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及材料清单,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由业主决定不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优化工程验收流程,业主或委托的建设单位可向各地联合验收牵头部门一并提交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申请,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和建设单位约定时间,竣工验收、联合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步进行,验收可一次性完成,程序全面优化。
在政策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在不增加与电梯无关的建筑功能和建筑面积情况下,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增加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再补缴地价款,也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电梯协议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承接和履行转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
频繁变更募投项目 此次又再融资5亿元 “电梯配件商”华菱精工拟试水新行业
“说明主力还是不看好这个定增的,都散了散了。”一位投资者在得知华菱精工(603356.SH)意欲定增募资5亿元后,在股吧里留下了自己的判断,因为华菱精工最近几天的股价走势都很低
发布日期:2024-09-10 -
记者探访合肥多座天桥手扶电梯停摆 故障频发、设备老化等痛点咋解决?
2月8日,有合肥市民向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反映,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紫云路、洞庭湖路交口人行天桥多部露天手扶电梯已停运数月,有市民质疑这些电梯长时间不使用成
发布日期:2024-09-10 -
利购联华电梯广告重磅来袭 万人次潜在客户被挖掘
简讯:近日,利购联华在总部周边商圈、居民楼、写字楼等区域投放电梯广告,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促进销售。这一举措将覆盖数万人次的潜在顾客,为利购联华带来更多品牌知名度
发布日期: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