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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达电梯分公司3天2被罚

2023-05-23 13:55    来源:新电梯网  点击量:309  评论(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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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衢市监处罚〔2023〕26号;

  案件名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所属维保人员未能认真核实电梯实际工作状态,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附录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的要求严格检查维保项目是否工作正常的情况下完成了现场维保,并填写了维保记录,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2000元,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5-08

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丽莲市监处罚〔2023〕203号;

  案件名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作为乙方与甲方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扶梯买断分销产品免费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合同规定乙方免费提供电/扶梯维保服务,免费维护保养期为24个月,自电梯投入使用之日开始。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房屋管理交付予九里花苑的物业公司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按合同继续负责九里花苑31台曳引电梯维护保养。《电/扶梯买断分销产品免费维护保养合同》中明确了乙方的责任之一是每月两次对丽水市莲都区九里花苑中31台曳引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根据《曳引梯服务报告》中“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表格进行逐项保养。当事人未按《曳引梯服务报告》中“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的项目完成对丽水市莲都区九里花苑6号楼编号为E3940237,E3940238,E3940239,7号楼编号为E3940234,E3940235的5台电梯的3月份维护保养,也未将维保记录交给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调查认定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因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免费维护保养合同,合同规定免费维保期为24个月,现场检查时间仍在其免费维保期内,故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证据证明如下:

  1.2023年3月31日对丽水市莲都区九里花苑的安全监督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及现场照片、曳引梯服务报告照片17张,证明当事人截止3月31日未完成对九里花苑小区内5台电梯3月份维护保养的事实,也未将维保记录交给九里花苑物业管理人员签字的事实等情况。

  2.2023年4月18日对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xx和维保负责人范xx的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未完成九里花苑小区内5台电梯2023年3月电梯的维保工作,也未将维保记录交给九里花苑物业管理人员签字的事实。

  3.周xx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丽水市电梯维保分支机构(维保点)单位基本情况表复印件一份,证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的经营资质。

  4.范xx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范永杰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复印件一份,证明范xx具有维保电梯的许可证。

  5.周xx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公司内部任命文件一份,证明周xx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被委托的关系。

  6.周xx提供的《电/扶梯买断分销产品免费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证明乙方的责任之一是合同规定时间内每月免费对九里花苑维护保养2次等事实。

  2023年4月20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莲市监罚告〔2023〕11207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要求。;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公司未按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构成了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应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及省、市相关指导意见,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鉴于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经营者积极配合本局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应当从轻处罚。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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